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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09

校纪发〔2020〕1号

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为贯彻落实《宿州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校党字〔2020〕14号)文件要求,推进学校监察专员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二)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制度执行情况;

(三)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管理情况。

(四)使用单位对相关工程项目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五)督查小组需要了解的其它事项。

二、督查时间

2020年4月中旬——5月上旬。

三、督查形式

督查以工作汇报、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调阅财务凭证等方式实施。

四、督查组成员

组 长:王 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副组长:刘文波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许 磊 审计处处长

芦 伟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岳 尧 纪委委员

段小明 财务处处长

甘守飞 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

成 员:纪委办公室、审计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请对照督查的要求,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的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进行工作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情况报告,填写简明登记表,整理工作台账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宿州学院工程类自行采购项目简明登记表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宿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端午节、暑假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宿州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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