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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19

校党字〔2020〕14号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现将《宿州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督查和考核。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宿州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守初心使命,以“两个维护”实际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要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落实省纪委监委实施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指导意见,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3.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视频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学校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

二、深化作风建设,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强化警示作用,对典型事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分类施策,重点加强对机关“四风”问题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坚持纠正“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教风学风。

5.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用好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力量,推动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落实省属高校派驻监督试点任务,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6.落实领导体制。落实“省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省纪委副书记(常委)、省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联系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

7.落实省属高校派驻监督试点任务。积极推进机构改革,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校纪委合署办公,整合原有的纪委机构,组建综合办公室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三个内设机构。健全工作及重要情况报告制度、沟通协调机制、线索处置报备审核制度、审查调查协作机制、日常监督制度。

四、发挥纪委(监察专员)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8.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推动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察专员)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防范化解单位部门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风险。促进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压实班子成员监督责任。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9.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聚焦职责定位,强化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开展后勤、基建小型维修项目、机关作风等专项检查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工作人员执行制度和秉公用权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等监督作用,着力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

10.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探索建立日常谈心谈话机制。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实效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探索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统筹衔接制度。在对口招生、专升本等招生考试中,探索“嵌入式”监督方式。强化纪委(监察专员)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五、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建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

12.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阻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

13.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监督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思想道德、党纪国法教育,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月”活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

六、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14.在以案示警中受警醒、明法纪。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在群众观、权力观、政绩观上受警醒。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对十九大以后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15.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省委指出的“八重八轻”,坚持“四查四看”,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虚假性的具体表现,加强分析研判。尤其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对脱贫攻坚中搞“政绩工程”“堆盆景”“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视,确保把问题排查全、症结剖析透。

16.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盯住不放、精准施治,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督促推进“走基层、转作风、解难题”常态化。协助党委制定实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促进形成求真务实、担当作为的新风正气。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7.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纪委政治建设,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带好头。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省纪委深化“三转”指导意见,推进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三转”。

18.切实提高履职本领。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

19.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严格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以实际行动兑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庄严承诺,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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