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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0

各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作用,请推荐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至少1人,推荐表见附件。

推荐表请于2018年11月26日前发送szxyjcs@126.com,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推荐范围与条件:

1.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是学校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教职工代表、离退休教职工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中优选聘请。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党风党纪监督员、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身体健康。

7.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的人员,不得推荐为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

附件:《宿州学院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推荐表》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通知》和《关于省属高校3起醉酒驾驶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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