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作用,请推荐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至少1人,推荐表见附件。
推荐表请于2018年11月26日前发送szxyjcs@126.com,纸质版加盖党总支公章报送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推荐范围与条件:
1.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是学校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教职工代表、离退休教职工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中优选聘请。
2.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
4.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党风党纪监督员、热爱特约监察员工作。
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6.身体健康。
7.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的人员,不得推荐为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
附件:《宿州学院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推荐表》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