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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23

各党总支、机关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党委〔2018〕86号)及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测试的通知》(皖纪办明电〔2018〕34号)精神,为切实抓好修订后的《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强化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条例》在线学习测试活动。现就我校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测试对象

全校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非党员干部必须在学习教育平台完成注册工作)。

二、学习测试内容

《条例》原文及相关释义、学习问答。

三、学习测试方式

学习测试对象可通过访问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或下载“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关注使用“安徽纪检监察”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扫描二维码,或手机,电脑输入网址等方式,进入“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根据页面提示以真实信息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学习测试(具体操作见附件)。

点击“在线学习”按钮进行学习,点击“在线测试”按钮,进入测试环节,测试页面将随机组合出20道选择题,答题结束自动生成成绩,60分为测试合格;如未通过,可选择重新答题,直至合格为止。答题成绩自动计入平台 “我的成绩”中。今年11月20日前,全校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至少要参加并通过1次以上在线测试。

四、学习要求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测试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条例》学习测试工作落到实处;要抓住《条例》学习测试的契机,用好“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开展党纪法规常态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确保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平台的注册率达到100%,纪检监察干部测试合格率达到l00%,党员干部测试合格率不低于90%。

 

附件:“安徽省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平台”使用说明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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