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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动全校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的通知
作者:纪委    来源:宿州学院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7-09-12

校纪发〔2017〕4号

各党总支:

“安徽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站、客户端、微博、微信“五位一体”新媒体平台上线后,成为宣传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展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新平台,成为全省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新载体。为进一步提升“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在全校党员干部中的知晓率和覆盖率,充分实现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按照省纪委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发动全校党员干部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订阅关注范围

学院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

二、订阅关注方式

详见《“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操作说明》(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项工作。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强化指导,确保各自推介范围内的党员,订阅关注“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微信、微博每个媒体均达到30%以上,科级以上干部全部订阅关注。

2.各党总支要指定专人做好技术指导和统计上报工作,于11月3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两次汇总填写《基层组织“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至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安徽纪检监察”客户端订阅微博微信公众号关注操作说明

操作说明.pdf

附件2.基层组织“安徽纪检监察”新媒体订阅关注情况统计表

附件2:情况统计表.xls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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