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体把握学校政治生态状况,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根据《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省纪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研判分析主体
(一)校党委、各党总支是政治生态研判分析工作的主体,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对学校、二级单位政治生态进行研判分析。
(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政治生态研判分析监督责任,督促校党委和指导各党总支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分析,组织开展专项研判分析。
二、研判分析内容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研判分析以下内容:
(一)党组织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的情况;
(二)党组织主要领导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三)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
(四)干部选拔任用及选人用人风气情况;
(五)作风建设及整治“四风”情况;
(六)党内监督及纪律执行情况;
(七)师生满意度及评价情况;
(八)事业发展及干事创业情况;
(九)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三、研判分析方式
(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各党总支负责人谈心谈话;
(二)党总支书记与党总支委员谈心谈话;
(三)深入调研、座谈,并在教职工中开展政治生态问卷调查;
(四)综合运用巡视检查、监督执纪问责、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审计等既有成果,确保研判分析结果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四、研判分析报告
(一)每年末对学校及二级单位政治生态情况进行集中研判;
(二)学校党委围绕学校“三重一大”议事会议、党委会、民主生活会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形成研判分析报告,报省纪委第八监督检查室、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
(三)各党总支委员会围绕党政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等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形成研判分析报告,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研判分析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研判分析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政治生态研判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及研判分析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台账管理,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对研判分析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问责追责,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