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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纪委办公室档案工作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29

  一、由部门负责人指定1名为部门档案员,完成归档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对各种原始材料进行认真的积累,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二、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相关材料,由承办人归档立卷保管。

  三、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各类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档案工作,按时进行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四、部门兼职档案员平时应积极参加各种档案工作业务学习,提高档案意识,宣传档案工作,热情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五、平时注意保存和保管归档文件材料,不能随意丢失或出卖有价值的文件材料。

  六、严格执行档案的借阅制度,履行借阅手续。

  七、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交换、转让和出卖档案,特殊情况下需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八、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并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保密制度,不得出现失密、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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