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发〔2020〕4号
为落实省委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和省纪委监委向省属本科院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工作部署,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办法。
一、全过程监督
“嵌入式”监督,是将监督嵌入到事前酝酿决策、事中执行落实和事后评价问效全过程的一种监督方式。聚焦监督干部履职情况和执行制度、规定和公告情况,聚焦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政治监督;
(二)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督职能;
(三)聚焦重点、抓早抓小;
(四)纠建并举、标本兼治。
三、适用范围
“嵌入式”监督适用于招生考试、干部选拔、职称评审、人事招聘等工作流程清晰、制度规范明确的重要事项以及按照上级规定和学校要求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监督方式
纪检监察部门分别采取工作参与、检查核查、现场签证、随机抽查、文本审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五、嵌入点位
(一)酝酿决策
通过参加或列席相关工作的决策性会议、工作方案拟定讨论、工作推进关键过程等,对决策民主性与透明性实施过程监督,对制度办法、工作方案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过程执行
紧盯业务流程中的全过程工作环节、重要活动内容,对被监督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制度和程序落实工作公告,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党的纪律以及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受理信访
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在工作过程中设立专门举报信箱、电话,受理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四)纠正处置
注重抓早抓小,对过程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问题苗头,及时约谈职能部门负责人,督促按规定进行预防和纠正。对发现的违规操作行为,及时处置。
(五)监督总结
监督情况及时总结,重点总结分析发现的问题及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带头遵守纪律
参与监督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二)及时请示报告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按有关程序妥善处理,并做好监督记录。
(三)严肃执纪问责
对监督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和问题漏洞,及时提出监察建议或监督意见,责令整改,并持续跟踪问效。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