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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全校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28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进一步推动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发关于全省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59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反对封建迷信,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校风学风,为学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主要措施

  1.婚事新办,仪式从简。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娶,带头选择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或慈善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不得大操大办包括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除直系亲属外,不得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及变相收受礼金。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

  2.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带头孝老敬老。丧事从简,不大摆宴席,不违规收受礼金,不沿街游丧,不抛撒焚烧冥币,不燃放鞭炮。不得使用豪华丧葬用品、建豪华坟墓、骨灰装棺再葬,倡行树葬、花葬、江河海葬等生态安葬方式。文明低碳祭扫,倡行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祀等绿色生态方式。

  3.喜事小办,或者不办。带头反对喜事大操大办,提倡小办或不办。满月、周岁、乔迁、祝寿、升学、参军等喜庆事宜,倡导以一束鲜花、一句问候、一条信息等方式表达贺意。

  4.杜绝奢华,办事从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尚俭戒奢,杜绝比阔炫富、铺张浪费。严禁大摆筵席、豪华车队、天价彩礼、奢靡演艺等奢华行为。必须宴请的,应当菜量适中、酒水适当,避免奢侈浪费。

  5.正常往来,礼金从少。带头不收贺礼、简办或不办酒席。不得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 

    6.摒弃低俗,恶俗禁办。带头摒弃低俗庸俗媚俗行为,反对过度“闹喜”等恶俗陋习,杜绝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红白喜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等行为。

  7.主动报备,守纪践诺。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守纪律规矩。办理婚丧喜庆相关事宜,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主动报备。自我约束、信守承诺,严禁办而不报。

  8.示范带动,引领新风。带头讲文明、树新风,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严禁参加讲排场、比阔气的人情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勇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9.情趣高尚,健康生活。远离酒桌牌桌,严禁涉黄涉毒涉赌。崇尚科学、反对愚昧,讲究卫生、克服陋习。保持文明健康生活理念,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慎重交友,净化朋友圈,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三、相关要求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以良好形象影响带动师生,以实际行动抵制不良风气,以榜样力量引领新风正气。

校党委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舆论监督把不良风气贬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的典型事迹和鲜活经验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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