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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9

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

2022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学校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紧密结合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年、师德师风建设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廉洁、安定节日氛围

二、强化纪律意识,加强教育管理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防“节日腐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抵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酒桌文化”等现象,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要强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抵制“四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严守“红线”“底线”,严防工作懈怠、作风走样。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行为;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和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者娱乐活动安排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餐饮浪费等各类铺张浪费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出现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反应不迅速等问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不外出,不离宿(宿州市区),不聚集,不接待外来人员。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各级党委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始终坚守政治担当,时刻紧绷作风建设之弦、疫情防控之弦,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纠治“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作出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头改作风、转作风、树新风,当好“领头雁”、管好“责任田”,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学校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将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主体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现的推诿敷衍、玩忽职守、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57-2871685

举报邮箱:xfjb@ahszu.edu.cn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委驻宿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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