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9〕13号
关于调整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委〔2016〕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龙
副组长:张莉 蔡之让 李亮 梁琦 张英彦 王俊(常务)
成 员:陈啸吟 李真 李高 刘文波 陈述立
岳尧 赵国付 张劲松 王卫林 汪文哲
孙裕金 郭良宗 赵 亮 路红梅 徐基贵
刘领 刘超 袁新田 李刚 宋红军
刘大为 李月云 王华 吴晓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