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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0

校党字〔2019〕13号

关于调整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委〔2016〕2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国龙

副组长:张莉 蔡之让 李亮 梁琦 张英彦 王俊(常务)

成 员:陈啸吟 李真 李高 刘文波 陈述立

岳尧 赵国付 张劲松 王卫林 汪文哲

孙裕金 郭良宗 赵 亮 路红梅 徐基贵

刘领 刘超 袁新田 李刚 宋红军

刘大为 李月云 王华 吴晓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由纪委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宿州学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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