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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基层纪委设置和明确基层纪委工作职责的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04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规范基层纪委

设置和明确基层纪委工作职责的意见

为加快实现学校“两个建成”目标,深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健全纪委组织,强化纪委工作职能,完善纪委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及上级党组织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规范基层纪委设置和明确基层纪委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基层纪委设置

在全校16个基层党委设置纪委(全称: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宿州学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宿州学院××学院纪委、机关纪委)。基层纪委在校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基层纪委一般由3名委员组成,设书记1人(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其他两位纪委委员原则上由不是党委委员的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基层纪委的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情况,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以及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聘任、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经费使用管理、资产使用管理等情况,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五)受理信访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协助校纪委处置相关问题线索。对反映本单位党政班子及成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六)完成学校纪委和同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纪委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二)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与履职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认可度高。

(四)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四、基层纪委委员、书记的产生方式

(一)基层纪委委员通过同级党委按民主程序和学校党委相关要求提名后,由本单位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并报学校党委批准产生。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方式进行,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基层纪委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与本级党委相同。

(二)基层纪委书记由基层纪委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五、基层纪委书记的主要任务

(一)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基层党委书记在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本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意识;

(三)协助校纪委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六、基层纪委书记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纪委监督检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决议、决定、工作部署情况。

(二)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协助校纪委了解所在单位党委、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及党员干部、教师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方面的情况。及时化解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根据校纪委授权或要求,协助调查涉及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案件;协助校纪委受理本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协助所在党委对党员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应予以公开事项的信息公开情况,收集本单位师生员工关于学校、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校纪委报告。

(六)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重要会议,参与“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和决策。监督本单位干部选任、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学术诚信、评优评奖、津贴分配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七)加强对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细则及执行学校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系列规定情况的监督。

(八)参加校纪委组织的会议和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接受校纪委的工作指导与检查,定期向校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九)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基层纪委书记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

  1. 承办校纪委和二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纪委委员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纪委书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进行互相监督。

    七、对基层纪委委员、书记的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教育培训。校纪委将对基层纪委委员、书记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监察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基层纪委委员、书记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强化实践锻炼。校纪委将采取抽调基层纪委委员、书记参与监督检查调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基层纪委委员、书记在实践中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三)严明作风纪律。基层纪委委员、书记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监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做到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

    (四)加强关心爱护。二级党组织和校纪委要为基层纪委委员、书记的学习、工作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建立校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基层纪委书记谈心谈话制度,了解纪委书记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业绩考核。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对基层纪委委员、书记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核,加强对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各基层纪委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若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证明基层纪委书记履行监督不力的,应当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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