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宇靖(女)、朱胜利、刘忠、刘红运(女)、许勇、杜震、李全、何云(女)、何童、汪蕾(女)、张文博、张成伟、张宏妹(女)、陈立权、洪虹(女)、聂磊、聂立成、徐家萍(女)、高晓谋、蒋信伟、韩含、韩永刚、喻荣虎、潘保春为省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8年1月。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