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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迎新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09

各二级党委,各学院、各部门:

新生入学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向社会展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能力、管理服务水平、依法依规治校的一个重要窗口。2021级新生即将报到入学,为确保做好迎接新生入学各项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迎新工作安排,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迎新工作要在学校2021年迎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要强化责任意识,以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饱满的热情、周到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做好迎接新生报到入学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相互密切配合,保证新生入学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资格复查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以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骗取加分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的新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报到入学的取消其学籍,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

三、严肃收费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纪律,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2.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的项目、标准、批准文号应在收费现场公示,确保学生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落实国家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的管理规定,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与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挂钩的乱收费。

4.巩固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四、强化廉洁自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坚持立德树人,弘扬清风正气。

1.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自觉抵制“酒桌办公”行为。

3.不得参加学生及家长邀请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4.严禁违规参与商业运营。迎新期间,未经学校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开展商业营销活动;师生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促销活动。

5.不得做出其他任何有违师德师风要求的行为等。

五、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部门),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从严从实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学校防控具体措施,将迎新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要求及时传达到师生员工;引导干部教师自觉遵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礼品、接受宴请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行为;对迎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妥善处理。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秋季开学、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部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57-2871685

电子信箱:xfjb@ahszu.edu.cn。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委驻宿州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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