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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9

       校纪发〔2018〕10号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既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对工作失责失察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紧盯节日期间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等工作,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达标事项等,大幅度减少会议、台账、报表、材料等,能利用现有数据材料的就不要基层反复提供,同类事项可以合并的要合并进行,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到抓工作落实上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是廉洁风险多发、易发的敏感时期,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先,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发挥“头雁效应”,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党总支纪检监察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协助、督促所在党总支落实好《通知》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纪。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党总支纪检监察员要把监督挺在前面,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合力,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通知》所列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三、注重统筹结合,一体推进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着眼于解决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要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维护群众利益。

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顶风违纪问题,一律按照有关党纪和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问责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0557-2875017 举报邮箱:szxyjcs@126.com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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