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作者:纪委    来源:宿州学院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8-04-28

校纪发〔2018〕3号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进一步纠正

“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

2018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我省《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勤俭过节、风清气正氛围,现就“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地抓好作风建设。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二、突出重点问题,严守纪律规定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0种具体表现,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四风”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和把公款吃喝转移到单位食堂、内部餐厅及培训中心等场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安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奢侈浪费、组织或参与赌博及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二、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明纪律、严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毫不松懈、持续发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一级做给一级看,形成“头雁效应”。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发挥带头作用,又要真抓严管,做到有部署、有监督、有检查。

三、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将通过多种形式,对“五一”、“国庆”期间巩固扩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2875017,举报信箱:szxyjcs@126.com。

中共宿州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廉洁文化精品工程”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坚决反对“四风” 严守纪律规矩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13 宿州学院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