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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杜绝“酒桌文化”陋习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08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学院党委认真贯彻执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积极动员部署

6月17日,召开党委扩大会,院党委书记陈国龙传达省委关于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推进会精神,部署落实整改任务工作,并及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与工作时限,办公室及时采用短信向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下发通知“从6月17日起,除招商引资、外事活动外,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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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八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刘文波汇报了“八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院党委书记陈国龙对“八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

院党委、纪委部署各单位(部门)从6月下旬开始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委、省纪委有关要求。

6月下旬,制定《宿州学院关于“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27日、29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两次短信温馨提示“接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通知,除外事、招商活动外,公职人员在工作日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一律不准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6月30日,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各相关牵头责任部门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认真审议了八个专项整治方案,院党委书记陈国龙肯定了前期整治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并对进一步抓好下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7月1日,利用院电子办公平台发布《宿州学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的通知》。

7月5日,院党委书记陈国龙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学院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暨专项整治工作。陈国龙领学并解读了《关于印发< 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考核办法>和< 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督促检查办法>的通知》,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院纪委下发《关于做好“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并短信温馨提示“酒桌办公”重点整治问题。

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酒桌办公”问题的本质危害,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一步增强了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二、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存在问题

6月下旬至7月6日,全院44个单位(部门)和全部党员干部逐项对照“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需要重点治理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查摆“酒桌办公”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自查,全院44个单位(部门)和全部党员干部自6月17日以来,未发现存在“酒桌办公”方面的问题。

三、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

按照《宿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明确责任: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加强对所属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本单位抓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贯彻落实,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学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续不断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从6月下旬开始,各党总支、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所属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本单位抓好专项行动任务的贯彻落实,有效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令行禁止。

6月下旬至7月7日,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开展了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7月7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重点检查了办公室、财务处在整治“酒桌办公”问题方面采取的措施、“三公经费”使用与公示及“三单合一”制度执行等情况,特别是6月17日以后的公务招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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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办公室、财务处负责人督查访谈、实地查看审批单、报销凭证等有关资料及暗访,自6月17日以来,未发现存在“酒桌办公”方面的问题。

四、健全完善制度,务求常态长效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精神,要求所有单位(部门)省内公务活动(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办公室正牵头修改完善《宿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把“不准饮酒”作为一条禁令,及时传达到位,做到令行禁止。要求所有单位(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自觉遵守公务招待“三单合一”制定,要求财务处严格财务管理、审核报销时严格执行“三单合一”等财经纪律,要求财务处定期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通过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破解“酒桌办公”深层次的问题,切实杜绝不请客吃饭不办事等“酒桌文化”的陋习,推动专项整治的常态化、长效化。

上一条:宿州学院纪委专题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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