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河县头铺镇花木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刘峰在拆迁安置中谋取私利、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11月,刘峰在明知本人及亲属已享受安置产权调换政策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以本人及亲属名义违规重复享受拆迁安置政策,非法获利90611.23元。2016年11月、2020年9月,刘峰又分别违规帮助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的妹妹刘某一家和其父生意合伙人邓某某一家享受拆迁安置政策,涉及还原房3套(目前2套已清退,1套正在整改)。2023年3月,刘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固镇县仁和集学校原校长卢德峰违规出租学校食堂和超市等问题。2016年7月,卢德峰在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违规将学校食堂和超市交由固镇县某餐饮管理公司承包,且未约定承包费用标准,2018年才与该公司补充约定承包费标准并收缴到位。2020年至2021年,仁和集学校向该公司索要10980元用于发放教师补助,违反群众纪律,卢德峰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11月,卢德峰被免去职务。2023年3月,卢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蚌埠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