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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6

一、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营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22年,营飞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6.2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营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二、砀山县砀城大建设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原主任陈志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2年,陈志根接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5.92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志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三、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原副主任梅清峰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19年,梅清峰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白酒,折合共计2.7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梅清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四、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安徽城发实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霍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3年,霍军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折合共计14.34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霍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宿州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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