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唐小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唐小文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5.39万元。2018年,唐小文利用职权将本人应当支付的餐费0.3万元由有关案件涉案人员支付。唐小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唐小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歙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根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安排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1月,胡根松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3.76万元。2017年10月,胡根松利用节假日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胡根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0月,胡根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2年1月,胡根松被免去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黄山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